多点发力,健全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马亮
2018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中国社会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在计划经济时代,农产品和工业品的“价格剪刀差”使乡村为城镇化、工业化做出了巨大牺牲。改革开放以来,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又为城镇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有力支撑了中国经济腾飞。但是,与城镇化高歌猛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很多农村发展缓慢。可以说,快速城镇化的光鲜背后,是农村的贡献与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些人认为,中国只要实现了城镇化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离开了广大乡村的有力支撑,城镇化必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农村发展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广袤的乡村地区无法繁荣,就难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意见》从农业、生态、文化、民生、金融、扶贫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行动方针,其中重要一点是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要建立这样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实践。
首先,要加强农村公共服务的提质增效,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各类公共服务逐步接近或达到城镇水平。许多村民之所以迁入城镇,许多人才之所以不愿意到农村工作,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不足、质量不高,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比如,尽管公立学校是免费和就近入学,但是师资流失严重,教育质量欠佳;乡村医院往往医疗条件有限,大病看不了,村民不得不长途跋涉到城市的大医院就诊住院;垃圾围村等环境卫生问题亟待治理。此外,农村文化艺术活动也相对贫乏。因此,实现乡村振兴,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增强村民的自豪感和归属感,避免村民因为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而成为家乡的“走读生”。
其次,要让村支部和村委会更加充分地运转起来,发挥应有功能。村两委是农村治理的重要力量,目前对村两委和村干部的制度性还有待加强。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村民选举和监督,避免民意被操纵;另一方面,要发挥乡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使村两委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等人才引进工作,通过外来人才的新鲜血液破解村治的症结。
最后,要充分重视和用好信息技术。《意见》多次提出信息技术的作用,包括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建立网上服务站点等。在“互联网+”的时代,移动信息技术将为农村治理创新和社会结构转型提供有力支持。有调查显示,村民普遍期望政府能够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网上服务,特别是各类移动政务服务。因此,用好信息技术,可使乡村振兴的实现事半功倍,也是未来需要特别关注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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