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恶搞《黄河大合唱》,岂止无知和轻佻?
曾入选“十大抗战歌曲”的《黄河大合唱》惨遭恶搞。据报道,在某单位年会的视频中,这首歌曲被人以夸张的表情和肢体动作恶搞,引得台下哄笑。近年来,恶搞《黄河大合唱》已成为公司年会或晚会的热门节目,甚至还被搬上电视荧幕。
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万山丛中,抗日英雄真不少;青纱帐里,游击健儿逞英豪”……《黄河大合唱》被誉为“民族危亡时刻奏响的时代最强音”,如今的处境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细看视频中的表演者,摇头摆尾,搔首弄姿,不只是丑化经典,更是在亵渎历史,丑态令人作呕,何其荒唐?
一首《黄河大合唱》,交织着家仇国恨,抒发着卫国豪情,既有“中华民族的儿女啊,谁愿意像猪羊一般,任人宰割”的悲戚,更有“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的壮志。经典沦落至此,是时代之殇。抛弃经典,就是忘却历史。值得追问的是,恶搞《黄河大合唱》绝非个例,从企业到学校,乃至某卫视的综艺栏目,均有此丑陋行为。这绝非“集体无意识”,而是在过度娱乐化支配下的道德沦丧。把肉麻当有趣,把恶俗当宝贝,为了追求娱乐无所不用其极,这不仅是无知,更是麻木。
娱乐有边界,恶搞分对象,不是所有娱乐都该鼓励,更不是所有的元素都可恶搞。正如冼星海的女儿冼妮娜所称,“父亲是用血和泪写的这部作品,代表我们中华民族之魂。严肃的音乐不可以这样来调侃,他们来恶搞,我觉得是忘本。”连浸透民族耻辱的经典作品都敢恶搞,不是忘本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低俗不是通俗,欲望不代表希望,单纯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快乐。承平日久,追求精神快乐无可非议,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公民权利,但是通过恶搞经典而获取快乐,这种快乐是廉价的,是庸俗的,也是不可宽宥的。
谈到文艺创作,总书记批评了一些现象,比如,有的搜奇猎艳、一味媚俗、低级趣味,把作品当作追逐利益的“摇钱树”,当作感官刺激的“摇头丸”;有的胡编乱写、粗制滥造、牵强附会,制造了一些文化“垃圾”……像这种恶搞,谓之垃圾毫不为过。
“绝不做亵渎祖先、亵渎经典、亵渎英雄的事情”,必须对恶搞经典说不。否则,会有更多的经典被亵渎。恶搞经典,只会让亲痛仇快,只会消解价值认同。就目前而言,除了谴责此类恶搞现象,还应该构建惩戒机制,对当事人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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