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开展专项行动 深挖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
原标题:最高检:深挖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对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应当从重惩处
最高检日前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强调,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对每起黑恶犯罪案件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
依法加大惩处“保护伞”的力度
《通知》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打击重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要从严打击;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扫黑除恶打得准、打得狠,真正取得实效。
依法加大惩处“保护伞”的力度,对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应当从重惩处。
正确适用法律,结合案件实际,审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做到不枉不纵。
严厉打击宗族恶势力等犯罪
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本地实际,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
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通知》要求,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研指导,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
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对每起黑恶犯罪案件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
积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通知》还特别强调,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各级检察院检察长要勇于担当,靠前指挥,亲自办理或督查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有序进行,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案件管理和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司法,强化自身监督,严格工作纪律,杜绝跑风漏气,不断提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和公信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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