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进程加快
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边界不断扩张,原布局在城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城镇人口密集区间距不断缩小,部分企业已毗邻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的敏感场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就下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作出部署。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化品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或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需要搬迁的危化品企业,经专家评估,通过整改可以满足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可实施就地改造;对环境安全风险较大,经评估通过就地改造仍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要实施异地迁建;对企业不愿异地迁建的,要限期关闭退出。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利华表示,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是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据了解,工信部、安监总局已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摸底调查。截至2016年底,共收到各地上报的需要搬迁改造的项目957个,总投资7540亿元,初步形成了危化品安全风险电子分布图,为实施搬迁改造工作提供了基础信息支持。
“这几年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部分发展潜力大、经济实力强的企业,已率先完成了‘搬迁入园’。”刘利华介绍说,特别是在天津港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家将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纳入了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先后支持了106个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安排专项建设基金130亿元,带动总投资1785亿元,其中有18个项目(总投资141亿元)已建成投产,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加快了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进程。但仍需看到的是,搬迁改造还存在资金缺口大、人员安置困难、项目审批周期长、土地难以落实等许多现实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为了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指导意见》还制定了三项政策保障措施。一方面,要求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搬迁改造项目,将给予资金支持、酌情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另一方面,要求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搬迁改造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募集搬迁改造资金。此外,还明确提出,将加大土地政策支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向搬迁改造企业倾斜,地方政府收回腾退土地的出让收入。
“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绝好时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工程师王浩水表示,准确把握搬迁改造工作对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相关企业搬迁前的安全监管,依法严格搬迁项目安全审查,加强源头管控,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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